公告信息
關于近期成都航空部分客票特殊退改的通知
各位旅客:
因近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政策調(diào)整,各地旅客感染新冠病毒無法正常出行,為積極做好旅客服務工作,我公司臨時調(diào)整近期部分旅客客票退改規(guī)定,具體如下:
一、適用范圍
(一)適用旅客
1.旅客出示帶有乘機人姓名的核酸陽性結果截圖或檢測報告。
2.旅客出示身份證原件、抗原陽性結果、旅客手寫抗原檢測日期在同一界面的拍照截圖。
(二)適用航班日期
1.使用811票證填開的旅行日期為2022年12月29日(含)至2023年1月25日(含)的成都航空航班客票,包括成都航空實際承運航班和掛EU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
2.旅客客票旅行日期為旅客所出具的證明日期之前七個自然日或證明日期之后十四個自然日。
注:以上兩點需同時滿足。
二、退改規(guī)定
(一)符合上述適用范圍的旅客客票,在2022年12月17日零點后、原客票航班起飛前取消預定座位或提出變更申請,均可免費變更至2023年1月21日(含)前同航線航班一次,免收變更費,如有票價差額及艙位差價正常收?。蝗缏每蜕暾堊兏辽鲜龇秶酝饣蛟俅翁岢隹推弊兏?、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條件辦理,收取相應費用。
(二)符合上述適用范圍的旅客客票,在2022年12月17日零點后、原客票航班起飛前取消預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內(nèi)至原出票地辦理免費退票,不收取退票費;若在原客票航班起飛前未取消預定座位的客票,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條件收取退票費。
(三)每位符合特殊處理規(guī)定的旅客可有兩名同行旅客同時辦理。同行旅客需與旅客本人在同一訂單或訂座編碼且客票日期及航班相同(如不在同一訂單或訂座編碼,需提供戶口本等證明同行關系)。
(四)2022年12月29日零點前已申請自愿變更或退票的客票,不再返還變更費/退票費和票款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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